怙重

没有什么比学习更重要!

【奈嘉】距日远近


看完学院极速短打

哭泣 他们真的好好磕 开始对奈特瞎猜

含雷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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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特洛斯妥协得毫无前兆,饶是一贯絮语叨叨的父亲也吃了一惊,而他本人不觉得有多莫名其妙,毕竟也只是徒生个念头,不影响也不代表他最终的决策。不过他到底还是去了,面上也中规中矩乖巧至极,确实像个励志好好学习的三好少年,他不知道这一举动是否足够让老头子眼泛泪花。


那时他还记着一个名字的,嘉德罗斯。既是哪位会长炫耀的资本也是他父亲怨恨的对象,他在下决定前就听了太多句与他相关的评价,诸如二哥说着他老大如何如何还有老头子的骂骂咧咧,而奈特洛斯深知主观情感一以贯之的说法太不可信,听也是听了,没听进去也是没听进去。他想着也就自己的眼睛才最靠谱,而他自己脚下的路深远得很,谁也做不了文章。


雷德开始设想他初来乍到的情景,似乎这位兄长几年来要说与他的话全在今天撂光了,出人意料地兴致勃勃。他说你去的时候绝对一眼就认得出我们老大,他说如果你看见一个戴帽子穿长裙紫色眼睛的女生小心别心动,他说你觉不觉得你这个插班生的情节好像我偶像哪本书里的第几章?


而奈特洛斯言简意赅地答,嗯。他挺懒得说说对方看得那些小说都是什么花样玛丽苏,而对方的话题重心也开始转移,他说我们老大很耀眼,你很容易就认得出来的。


奈特洛斯嘁笑一声。这种修辞倒是带上了那些个小说的味道了。他反问,你说他很耀眼,很耀眼是什么意思?


雷德低首垂目难得安静地想了想。然后他说,那时候你离太阳很近。


——那时候你离太阳很近。


他没有也没心思去关注二哥的作文水平与文化素养,只是单这一句话说得不明不白,怕是难为了他的语文老师了。奈特洛斯这样想,然而他也没有去细细思量对方的措辞是否妥当,那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离太阳很近。


不过太阳这个字眼于他而言确实有些稀奇意味,他并不怎么看太阳,甚至于一门不出二门不迈,而老头子也因此愁出皱纹来。但他也曾离太阳很近很近过,那时他年纪与心智尚幼,并无自我行动的能力,而不知道是谁带着他走到了很高的地方,也许也并不是有意而为之,说不定只是做个电梯爬个天台——谁知道呢。但他实实在在地凑巧赶上了旭日东升的时候,那时他视野范围内很广很远的一大片天都换了颜色,兴许太阳已经漫溢成海扩散在天边一隅,于是满天都被织作了霞帔洋洋洒洒铺将开来。那时会是什么感受呢,他想,按理来说他应该记不清楚的,可他又对心灵震荡的那一刻留存了印象,也许多少会掺一点惊艳的意思在其中。


这么说会不会又太片面了呢。他想。雷德总在说“惊艳”这个词,他在编织他的罗曼蒂克史。雷德说得眉飞色舞,他说,我看见祖玛的第一眼呀,我就彻底被他惊艳到了。这个词出现的频率着实是高了点,以至于在奈特洛斯心里无意识地就给“惊艳”这个词降下了几个档次。只是他一时只能想到这种说法了,所以姑且就这样说着吧——他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词库略有贫瘠,竟然无法为那种感觉找个贴合的词汇。那是种第一眼就从心尖一直发颤,然后小指发麻的感受。这样形容听起来不太好受,但确实极为震撼。


他一度以为那时候自己离太阳很近很近了。而后来他的才华深度发掘后涉猎面也逐渐变广,知道了日地距离149597870千米,然后他陡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怎么如此一厢情愿地认为离它已经很近,怎么这么愚蠢得像自作聪明的沙里鸵鸟一样,以为自己看见了它,它便也可看得见自己。


——他命中多么罕见的唯一一点浪漫也在严谨的数据前低了头。


事实上世界走到今天早该是多元的了。但奈特洛斯想,自己偏偏生在如此缺少浪漫的灰色时光,而这枯槁岁月黯淡不见生动,他逐渐也难以奢望所谓惊喜。只是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对,毕竟他这一家都是这副模样,老头子更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人,他自然活得更加程序化一点。不会有人因他亲手埋葬自己的稚气而感到可悲,但他听见有人说他,你真有出息呀。


那这样的话——奈特洛斯想,这样的话,也许我离太阳的距离不止只有149597870千米。


结果他这样深思熟虑了很久,就是为繁琐冗杂的实验他也未曾这般劳心费神,大约是多方施加的压力加上自己也确实想偏远了。而现下他正站在讲台上重复雷德所崇拜的那位小说作者笔下的某段情节,嘴里吐着最俗气的台词开始自我介绍,眼睛扫了两圈却也没在堪堪七个人的班里发现什么不寻常的存在。


他想起雷德说对方很耀眼。而他被灌输了如此一般多的“打败嘉德罗斯”这一观念,自然下意识也把对手放在了个极高的地位,怕不是所谓偶像化理想化吧。但他此时让视线流转了好几遭,也并没发现什么耀眼如太阳般的人物。也许这就是谣言即将不攻自破的前奏,他陡然很失望,于是回头问道,这里真的是高一B班?


然后身后的老师说,是啊。


奈特洛斯没继续说,只很安静地站在原地。他想,那太阳呢,太阳在哪里呢。


他突然觉得自己又像很久以前一样好笑了。明明对主观意见的影响清楚至极还要听那么多后再下判断,而那种浮夸到难以置信的词藻也确实一听就没什么可信度。然而他不知悔改,还确确实实地信着也略期待着,明明知道日地距离149597870千米仍妄想真的能离太阳很近很近,明明自己说着没必要,还要把浪漫挖出来重新供养。


这真是奈特洛斯的失败。他想着。然后开始试图为自己找理由开脱。也许只是幼时惊鸿让他抱着不实际的期待,也许雷德口中的对方太过神乎其神影响了他的判断,仅此而已吧,姑且就这么认为了。——这太草率了。他随即又开始自我否认,这简直比任何一次实验分析都要潦草个千百倍。


于是他最终一锤定音评价自己:“笑死人了。”



“确实笑死人了。”


确实笑死人了——奈特洛斯想着,然后分出一点余光到身后声源处去。此刻他才兀自撞进很广很远的换了颜色的天空里,而对方好整以暇地站在面前,头发与眼睛都是太阳的颜色。


他突然就想起了很久以前,那时他视野范围内很广很远的一大片天都换了颜色,兴许太阳已经漫溢成海扩散在天边一隅,于是满天都被织作了霞帔洋洋洒洒铺将开来。


那时他是什么感受呢。


雷德说:我第一眼看见祖玛的时候呀,我就被她惊艳了。


他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只好用简单的动词拼凑成句。那时他心尖很轻微且急促地颤动,连小指都在发麻,然后他听见对方迈步的足音碾过心间,鞋跟敲在木地板上的沉闷响声像极了耳边骤起的心跳。


雷德说:那时候你离太阳很近。


奈特洛斯想,耀眼这个词的确没有用错。嘉德罗斯其人确实衬极了这个形容,那并非偶像化理想化神乎其神的败笔,那是对太阳最好的诠释。而他深居心底的浪漫元素终于重见天日,好像距日远近是否有149597870千米都不甚重要,毕竟他只知道——


他此刻离太阳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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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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